阜阳市颍泉区张海波养老名目屡行骗,当地监管部门置若罔闻
阜阳市颍泉区张海波养老名目屡行骗,当地监管部门置若罔闻
作者: 中国百姓舆论网
责任编辑:
近日,据当事人爆料,2018年被阜阳市颍泉区张海波以做养老项目为由骗取二十余万元,维权五年至今无果,难道真如张海波所说相关部门均有关系?
2018年3月,自称从事养老行业的张海波与当事人饶某结识,用见领导和项目施工地的方式获取饶某信任。
同年5月,以领导操作养老项目招投标为由让饶某交其20万元现金。合同签了数份,项目却遥遥无期。事情败漏后,张海波称相关部门均有熟人,悉听尊便。
2019年8月15日,饶某到公安机关报案,从工作人员的行为异常,到案件辗转几处竟至证据材料被一张姓警官丢失,着实令人匪夷所思。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一般认为,既遂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受骗者)产生(或者继续持续)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者第三人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截止本网发稿时,张海波仍然逍遥法外,相关部门无任何回应,对此,本网表示将会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