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 开展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检查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 开展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检查
为深入分析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压实(VOCs)专项执法检查责任。全力帮助企业提升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水平,切实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按照市局统一安排部署,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辖区范围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开展现场指导帮扶工作。
指导企业按照环评、排污许可等管理要求,从源头、过程、末端进行全面自查,督导企业按照要求更换VOCs治理设备吸附剂、吸收剂、催化剂等耗材,做好活性炭等耗材更换频次、更换量、购买记录、质检报告等台账记录,企业自查及整改中发现的问题题及整改情况通过登陆“企业守法自证APP”逐一填报。
对照执法检查清单和企业自查问题清单采取现场检查、非现场核查及辖区异地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根据臭氧高值区优先查、投诉举报线索优先查原则,实行涉VOCs企业检查全覆盖。帮助企业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做好废气车间的密闭措施,加强设施运行管理,完善设施运行台账,确保VOCs废气有效收集达标排放。鼓励企业开展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作。帮扶引导企业树立环保意识,自觉履行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环保管理水平,主动
守法、自觉减排,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下一步,将持续加大挥发性有机物监督帮扶频次和力度,实行专项监督和常态化帮扶相结合,不断优化帮扶方式,坚持源头防控、溯源整治,助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全面提升大气环境治理水平,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编辑:崔丽果 审核:王召峰
作者: 中国百姓舆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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