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化工集团寿阳新元煤矿采煤致地面塌陷,二百亩基本农田变湖泊
山西潞安化工集团寿阳新元煤矿采煤致地面塌陷,二百亩基本农田变湖泊
近段时间,记者多次接到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南燕竹村群众举报,反映山西潞安化工集团寿阳新元煤矿因采煤导致该村二百余亩基本农田塌陷水淹,多年无法耕种,给当地农业生产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
12月2日,在当地村民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位于寿阳县南燕竹村宋杜沟村民小组南侧约一公里处的农田塌陷区,只见近二百亩的基本农田大部分被淹没在水中,远远望去,犹如一片波光粼粼的湖泊。在塌陷区内一条新修筑的坝体中央,记者目测塌陷区内的水平面距离正常地面的落差就有三到四米之深,因时至冬日,水面结冰,冰面以下的塌陷深度暂时无法确认。
“现在是旱季,水少了许多,到了雨季,整个塌陷区就变成了汪洋,最深处有五、六米,地面塌陷已经有五、六年了,而且塌陷面积还在逐年扩大,现在已经塌毁将近二百亩耕地了,好好的耕地就这么废了,我们村的土地本来就少,像这样下去怎么得了,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命根子呀。”一位随行的村民指着被淹没的土地痛心地说:“我们多次找到新元煤矿反映交涉,但是问题至今也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后来,新元煤矿按照每亩七到八百不等的价格给这些被毁耕地的村民进行补偿,并承诺尽快对塌毁的耕地进行治理复耕,但时间过去五、六年了,塌陷的耕地非但没有修整复耕,反而塌陷的面积越来越大!”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掰着手指给记者算了一笔帐:“这片耕地在我们村里算是上等好地,一般年景下来每亩地能收玉米大约2500斤,按照今年寿阳的玉米收购价格2800元/吨计算,每亩地能收入3500块钱,这二百亩地一年的收入就是70万,五、六年下来,给我们造成多大的经济损失啊。”这位村民接着说:“不仅如此,目前这片耕地的塌陷范围还在继续扩大,给周边种庄稼的人也造成了生命安全隐患,我们都不敢往这边走,就怕那天突然塌出个大坑,连人也埋进去了。”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耕地红线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国务院连续作出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决策部署,要求必须坚守耕地保护红线 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第七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
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作者:闫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