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界面新闻记者 | 安震
据央视《新闻联播》消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10月30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坚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重磅定调
会议指出,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要着力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切实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始终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健性,更加注重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充实货币政策工具箱,优化资金供给结构,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大力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确保国家粮食和能源安全等。盘活被低效占用的金融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
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院院长章俊在中国宏观经济论坛(CMF)宏观经济月度数据分析会上指出,“市场对‘跨周期调节’的理解是,在‘逆周期调节’的基础上要兼顾经济短期的周期性波动与中长期的结构性问题,增强宏观政策的前瞻性、连续性和稳定性。
“预计稳健的货币政策在货币数量和社会融资总量上还有适度宽松、合理增长的空间。”仲量联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部总监庞溟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在助力高质量发展方面,将以提升企业和市场主体预期、信心、意愿和能动性为抓手,促进资本和资金更精准、畅达地为实体经济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驾护航,以量的合理增长支撑实体经济企稳向好。”
在优化融资结构方面,会议要求,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发展多元化股权融资,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促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在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方面,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
会议强调,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
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对界面新闻表示,此次政策对房地产金融的表述,最先提及的一句话是“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这句表述过去是没有出现过的,所以信号意义非常强。最近几年出现的金融风险问题,包括债务违约问题、保交楼问题等,都和房企的经营等有关。所以此次抓住了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的关键内容,即要把房地产企业主体的监管制度进行健全。
严跃进认为, 此次政策明确,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这进一步说明接下来在融资工作中,会严管“挑三拣四”、“挑肥拣瘦”等操作,确保各金融机构积极有序、一碗水端平地提供各类融资,支持各类房企的健康发展。
历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划重点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约五年举办一次。1997年11月,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通知》,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对人民银行自身机构进行了改革;批准设立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对金融机构党的组织实行垂直领导。定向发行特别国债,为国有商业银行充实资本金2700亿元;设立信达、华融、长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2002年2月,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中央决定组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导中国银行业的重组上市。同时快速推进新一轮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在股份制改革与海外上市项目的实施上得到了一系列关键政策支持。全面推行商业银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制度。同时,撤销中央金融工委,成立银监会,并成立国有银行改革领导小组,酝酿、统筹、部署国有银行改革方案。
2007年1月,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此次会议提出加强金融监管、推进国有银行改革和农村金融改革、发展证券和保险市场、加强宏观调控等原有议题,同时,增加了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强调外汇储备管理、发展债券市场等新内容。
2012年1月,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明确放宽准入,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改制和增资扩股。深化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抓紧完善发行、退市和分红制度,加强股市监管,促进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协调健康发展。提出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坚持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改革导向,坚持创新与监管相协调的发展理念,坚持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生命线,坚持自主渐进安全共赢的开放方针。
2017年7月,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了金融工作要把握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的四项原则。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要深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稳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
会后,我国成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进一步扩充和强化人民银行相关职能,形成了“一委一行两会一局+地方监管局”的新金融监管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