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

【原创之梦官宣】主题歌征集

时间: 2020-04-08
来源: 中国百姓舆论网
关注度: 0

【原创之梦官宣】主题歌征集

2020-04-08
来源: 中国百姓舆论网
关注:0

  

为做好原创之梦全国网络选拔赛相关筹备工作,借助原创作品征集形式,宣传推介本次活动,提升赛事形象,组委会决定面向全国发起原创之梦全国网络选拔赛主题歌征集活动,特制定规则如下。

一、活动概要

主题歌征集活动采取面向全国广泛征集的办法,组织创作一批特色鲜明的原创歌曲。经初评,评出16首入围作品,利用网络等平台对16首入围歌曲进行展播和推广,最后经过综合评选,在入围作品中确定主题歌。

二、组织机构

评审机构:《原创之梦》全国网络选拔赛全国评审委员会

三、活动安排

(一)歌曲征集阶段

1.征集截止时间

2020430

2.征集对象

全国词、曲作者和创作团队,专业和业余均可参加,可词、曲作者联合创作。应征人可以是自然人或组织。

3.作品要求

(1)围绕“原创之梦”主题,结合主题口号草根梦 爱国情”

 

(2)彰显原创人的精神特质,体现原创精神与创新精神的融合。

(3)作品风格、体裁与曲式不限:要求激情洋溢、流畅上口,积极健康、青春朝气;易于传唱,贴近生活、贴近人心、贴近时代。

(4)歌曲时长为3-5分钟。

(5)每个应征人应征作品数量不限。所有应征作品均为歌曲形式,必须原创且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舞弊行为,如有发现,立即取消应征资格;以往创作比赛中已经获奖的作品以及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不在应征之列。

(6)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作品中禁止出现任何可识别应征者身份的信息。

(7)应征人应为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其提交的作品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曲谱、歌词、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以及名誉权、肖像权等人身权利)。

4.作品报送

(1)报送方式:应征人需自行从本次活动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同行者文创云页面,下载《主题歌征集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与《主题歌征集应征作品知识产权承诺函》(以下简称《知识产权承诺函》),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对《知识产权承诺函》签字或盖章。

①如果应征人是一个群体,则在《报名表》中“创作者”一栏必须填写该群体中每个成员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以及电子邮件地址,并注明该群体的授权代表。②征集活动办公室对应征文件能否及时送达,及其在提交途中所发生的损毁、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电子文档提交:应征者将填好的《报名表》(电子件)与已签字或盖章的《知识承诺函》(扫描件)及连同作品【需包含歌词和曲谱,鼓励提供歌曲小样(mp3wma格式)】以单一压缩包形式上传至活动官方邮箱。其中《知识产权承诺函》应签字或盖章后扫描成电子件提交。上述渠道报送作品将进行一轮初评。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515日。活动办公室将不接受任何在交稿截止期限过后提交的应征文件。但是,活动办公室有权在交稿截止期限以后、其认为适当的时候要求应征人对提交的应征作品予以非实质性的补充和(或)澄清。报送邮箱:2298278826@qq.com,办公电话:17764222228。所有提交至活动办公室的应征文件一概不予退还。活动办公室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入围的应征人,并在第一时间以电话方式通知最终获选的应征人。入围后,入围作品的应征人应提交签字或盖章的《知识产权承诺函》原件,提交方式将在入围通知中告知。

(二)歌曲评选阶段

1.初评

(1)时间:202055—5月15日。

(2)评委构成:邀请音乐界知名人士共同组成。

(3)入围曲数:16首。

(4)评选细则另行制定。

2.公众投票

利用网络平台开设《原创之梦》特别专栏节目,对16首入围歌曲进行展播和推广,发动公众积极参与评选。

(1)时间:2020520-620日。

(2)投票方式:公众通过微信投票方式选出自己喜爱的歌曲。

(3)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3.综合评选

1)时间:202071日-720

(2)内容:邀请知名词曲作家、音乐评论家、歌唱家组成终审评委,综合大众评选投票情况和专家意见,最终评选出相应奖项。

(三)对外发布征集评选结果

1)时间:2020815日

2)形式:发布形式待定,邀请国内、省内知名歌唱家对入选的16首作品进行演绎,邀请嘉宾为获奖作品颁奖。

四、应征歌曲的知识产权及使用

应征人在参与本征集活动之前应认真阅读本文以及《知识产权承诺函》,在同意本文以及《知识产权承诺函》的条款之后,应征人应对《知识产权承诺函》签字或盖章。同时应征人应征本活动并向主办方提交应征作品,即视为应征人完全同意《知识产权承诺函》的条款以及如下条款:

1. 对于参评的作品及其衍生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曲谱、歌词、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在评选期间,授权主办方于全国范围内享有以本次评选活动为目的的商业性的、独占的、不可撤销的、可分许可的且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除署名权外的全部权利;

2. 对于入围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曲谱、歌词、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将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除署名权外的全部权利让予组委会执委会(以下简称“执委会”),除本活动规则第五部分所列奖励外,主办方不再另行付费。

3.执委会有权决定或许可他方在下述范围内使用,包括但不限于:

(1)在筹办、举办过程中,在执委会组织的宣传活动、制作的宣传品、有关的宣传场地使用,以及在与活动有关的所有文化和教育活动、志愿者活动等活动中使用;

(2)主办方在其出版材料中的使用,以及通过制作、印刷或电视、网络传播等方式在全球媒体中展示;在赞助商的市场开发活动中使用;在举办期间通过电视、网络转播或用于电视、网络转播权所有人所进行的推广活动,用于相关的市场推广活动,执委会推行的商业性活动和许可活动等。

4.对于未入围的作品,在评选结束之后,其著作权属于应征人所有,应征人可以使用该作品参加其他比赛或征集活动。

五、奖项设置

(一)“原创之梦”歌曲奖

中标奖1名,奖金1万元;

优秀奖5名,奖金3000元;

入围奖10名,奖金1000元

为了确保征集歌曲质量,所设各等奖项可空缺,解释权归主办方。

(二)其他事项

1.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限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

2.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六、保密性

1.为确保主办方在全国范围内保护主题歌,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应征人都必须严格遵守以下保密规定,任何违反下述保密义务的行为将可能削弱应征主题歌设计方案本身的价值。

2.应征人在创作应征作品的过程中以及向征集活动办公室提交上述应征作品时,均应对该应征作品本身(及其创意)严格履行下述保密义务。履行下述条保密义务的期限应自开始创作主题歌应征作品之日起至主办方公布最终确定的主题歌之日止。如果应征人为单个法律实体(或者应征人为包含一个或一个以上法律实体的群体),则应征人应要求该法律实体中每一位参与应征作品创作、修改工作的人员均遵守下述条保密义务。

3.应征人对保密义务的履行,即要求应征人及创作参与人员在上述保密义务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主办方所指定的特定人和评委会除外)披露应征作品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题歌应征作品及其创意。

4.在本次活动举办期间,主办方保留取消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征人其应征作品的应征资格的权利。

5.如应征人对上述保密义务的违反致使主办方遭受任何损害,主办方有权要求该应征人对主办方所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七、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一般性条款

1.应征人应独立承担其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全部责任,无权就其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行动从主办方或征集活动办公室获得任何补偿。

2.应征人参加本次征集活动以及本次征集活动的每一阶段均需要完全接受包括本规则及其附录在内的各项条款。

3.主办方保留不从提交给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作品中确定主题歌的权利,并有权选择或不选择主题歌,取消、推迟或重复有关程序,而不承担任何因上述原因而须支付给应征人酬劳或补偿的义务。

4.本应征规则的所有条款都是实质性条款,不遵守这些条款中的任何一条的应征人都可能被取消资格。

5.如果应征作品是由群体提交,则该群体的所有成员应对应征作品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6.所有未能依法获得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设计机构,均应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并对相应的文件签字或盖章。所有应征作品一经投递,即视为应征人认可和接受本规则及其附件所规定的所有条款。如果应征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应征人参加本次活动所有需要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应由其监护人在应征人签名栏附签,并注明是监护人。

八、法律本次征集活动规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九、其他

1.本规则及其附件以中文文本的形式发布。

2.对本规则及其附件产生的任何疑义,主办方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大赛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方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并进行解释。

3.因本规则及其附件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征人同意按照提交仲裁有效的规则进行仲裁。

附件:1.《主题歌征集活动报名表》

2.《主题歌征集活动应征作品知识产权承诺函》             

附件1:原创之梦全国网络选拔赛主题歌征集活动报名表

作品名称

 

作品创作时间

 

有无小样

 

词作者姓名

 

手机

 

电子邮件

 

曲作者姓名

 

手机

 

电子邮件

 

             

 

备注

 

附件2: 应征作品知识产权承诺函

为参加原创之梦全国网络选拔赛主题歌征集活动(以下简称“征集活动”),本人或本人所代表的组织(以下简称“承诺人”)在充分理解并自愿接受征集活动规则的前提下,向主办方承诺如下:

第一条   承诺人保证,作为提交至征集活动办公室的应征作品的原创著作权人,或者因组织进行作品创作并承担责任的原创单位著作权人,或者是以委托创作、转让等方式成为作品的受让著作权人,承诺人拥有充分权利将参选作品提交征集活动并履行本承诺书相关约定。

第二条 承诺人保证按照征集活动的要求填写作品的有关信息,并向征集活动办公室出示自身对参选作品具有充分、合法的证明文件。

第三条 承诺人自将参选作品提交征集活动之日起,即视为已授权主办方(包括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其他关联方),在评选期间,对于参评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曲谱、歌词、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于全世界范围内享有以本次评选活动为目的的、非商业性的、独占的、不可撤销的、可分许可的且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除署名权外的全部权利。若参选作品入围,承诺人自愿将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除署名权外的全部权利让予原创之梦全国网络选拔赛组委会。

第四条 承诺人保证:

1)承诺人为申请参加征集活动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完整、真实、准确。2)参选作品及资料的任何部分均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不含有任何诽谤、淫秽或非法材料及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以及名誉权、肖像权等人身权利)。

3)因承诺人原因造成选送作品存在任何纠纷而影响或可能影响征集活动电视节目制作和播出的,同意组委会采取撤换、修正、和解等必要措施,并保证由本承诺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

第五条本承诺函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据以做出解释。

参选作品标题(请正楷填写):

承诺人法定全称(请正楷填写):

联系地址(请正楷填写):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如有适用):

签字或盖章日期(请正楷填写):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作者: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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