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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云联惠案之庭审辩护摘要一

时间: 2019-11-22
来源: 中国百姓舆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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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云联惠案之庭审辩护摘要一

2019-11-22
来源: 中国百姓舆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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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羽)编者按:9月29日央视一套《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奖仪式特别报道》、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高铭暄被授予“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

高铭暄教授作为 2018 年 8 月 6 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成果开发中心暨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模式专家论证会的首席专家代表,为云联惠经营模式不属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行为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此,据《中国庭审视频网》11月15日庭审视频摘录,编者以《聚焦云联惠案之辩护摘要》为题,分期披露广西大化涉嫌“组织、领导传销”当事人张建来的庭审律师辩护意见书(广东君孺律师事务所覃勇增律师,电话13507819737),以期各级司法机关能重新审视并思考,采取审慎、包容的态度对待创新与变革;更期望全体律法工作者结合本案辩护之法理证据,抽丝剥茧理性探讨,真正推动我国司法工作不断完善,以促进新业态下互联网创新模式的规范与发展。

辩 护 词

第一部分

云联商业大系统商业模式不具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设计机制

云联惠公司是建立在消费资本论基础上的创新商业模式,它吸收并充分发挥了电子商务基本功能,打造以产品和服务为纽带,以利润共享为特征,以合作共羸为目标的行业产业链的有机综合体,为我国建立消费主导型经济增长方式提供了具体路径。

 

云联惠具有《电子商务法》规定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资质

1、营业执照:2016年8月25日取得广州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网络技术研究、开发;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属于电商平台的正常业务范畴。

2、专利成果:有十八项专利权,其中五款计算机软件取得国家版权局颁发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①《云联消费返还管理系统V1.0》;②《云联商务大系统V1.0》;③《云联会员代理系统V1.0》;④《商业资信大数据运营管理系统V1.0》;⑤《云联创业奖励结算系统V1.0》。

3、取得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批文,并依法依规纳税:自成立至2018年5月7日,依法纳税11亿元。

4、有规范的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云联用户注册协议》、《会员操作手册》及其他合作协议确定平台各合作创业方的权利与义务。

(电子商务法第32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5、云联惠的域名地址和网站在国家工信部进行了备案登记。

6、云联惠取得编号为粤B2-20160716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准许云联惠公司开展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仅限经营类电子商务,许可期限自2017年2月8日至2021年12月7日。

7、云联惠在美国、新西兰、马来西亚、澳大利亚、香港、泰国和台湾的分公司已依法成立并实际运作,因云联惠总部占有51%的股权比例,如果云联惠总部的服务器得到启用,外国的资金即源源不断地流入中国,给中国贡献其中10%的税收。

8、2018年2月27日,广东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批复成立《广东省云联惠公益基金会》,注册资金400万元。业务范围:扶助贫困地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资助贫困孩子完成学业及就业技能培训费;向灾难和突发事件提供赈灾救援。

云联惠得到央视和其他主流媒体高度赞扬,2016年云联惠被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中华英才》两次报道云联惠并称赞其模式引领世界经济新潮流,工商、税务等部门对云联惠多次嘉奖。

综上,云联惠是依法成立、具有国家认可专利成果、依法纳税的合法合规企业。

云联商业大系统的特点是“消费返利”

云联惠依据电子商务法规定,为买卖双方提供撮合交易服务,向平台使用者收取合理费用,并把自己所取得的合法收入自主处分作平台共享金,依照《云联用户注册协议》等平台规则,对共享金按各参与方(消费者、商家、代理公司、推广者)的贡献大小(记为白积分)共享分享。

1、云联惠消费返利以积分(白积分、红积分和库存积分)形式进行。

①白积分:是系统平台与消费资源合作,共创共享创造价值,由平台和商家合作,免费赠送给参与方的合作利益的计量和分配权重(相当于考勤工分),白积分不是现金,它只是“贡献值符号”。平台商家、经营管理服务、推广宣传分享等众多的合作创业者,同样根据规则,以参与共创贡献价值,参照消费者的消费业绩,同样以白积分记录其贡献价值。白积分并不是企业经营的负债!

②红积分:平台用户已获得的白积分,按规则分享到共享金的数额记录(记账),是用户创业的红利和利润记录(记账)。

用户分享到共享金金额(红积分)后,其白积分数量则被等量减出,即为递减式返利。

③共享金:是平台按照消费共享相关规则和协议约定,把平台服务商家所取得的平台使用费、服务费等收益(公司私利)无偿贡献出来,自定义为平台用户共同创造共同分享的收益金(转为公利),经平台“云联惠”公司单方自主返利。每笔共享金的产生(16%),都对应产生136%左右的白积分。

④共享分享:平台按公开公平、共同分享规则,用当天总额1%左右共享金,与当天全部享有分配权的白积分总额,算出白积分单位权重的分享权重或比率(在不同的条件下,结果是变化的),再按各用户应得分享数值,用红积分记录,是合作伙伴的利润分红,具有现金价值。

⑤系统平台的白积分和共享金的关系。白积分仅是分配共享金的权重参照,是获得共享金分配的依据。共享金每天分配分享量是以实际收到的共享金为准,并不是以白积分的多少为准,也就是以返还速率决定。

平台把私利财产处分为返利资金后,转给返利系统后即为公共利益(即共享金),其权属转为拥有白积分的全体平台参与者。

白积分与共享金之间的转换遵循“收付同源,以收定支”规则,按此规则运行,共享金的余额自始至终一直在增长。

三、云联商业大系统双重主体身份和职能

“云联惠”是一个系统经营管理运行的实体公司,称为“云联惠”公司;另一个是执行“消费返还”运营职能的系统主体,称为“云联惠”消费返还系统或简称返还系统,“云联惠”消费返还系统的业务,只有消费返还,没有销售。

消费者与商家完成交易后,返还系统收到商家交付的平台使用费——返利资金即从“私利”成为系统平台全体白积分拥有者的“公利”共享金。

“云联惠”消费返还系统在执行“消费”“返还”白积分的计量、记录后,按系统规则运行,执行每天的消费返还结算、记账、分配业务。①结算平台用户ID及全平台的白积分,可以参与返还的单元数;②结算平台共享金和可分配(共享金总额1%左右,按设定公式计算)金额;③结算当天平台白积分单元共享金分配比例(返还速率);④结算各用户ID账户当天的共享金返还金额,并用红积分记账;⑤在白积分账户上把当天获得返还共享金数量等量减出;⑥用户按自己的意愿自主支配所得共享金。

四、云联惠严格按照《电子商务法》规定的程序规范运行

(一)  云联惠撮合服务的各方关系

(1)消费者与联盟商家关系(买卖关系):传统交易关系和消费返利关系两种。

第一种传统交易关系: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货两清,再无关联。

第二种消费返利关系:商家可以对云联用户销售,也可对普通消费者销售商品;在传统交易关系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货两清的基础上,商家向云联惠平台上交16%服务费(可选择按16%交易额缴纳,或少交或不交。平台赠送的白积分按上交的服务费确定,不交则不产生白积分)作为共享金,平台则赠送消费等额白积分给消费者,消费者即取得消费返利。

(2)云联惠与商家关系: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免费用户交99元、999元取得联盟商家资格,享有线上、线下店铺经营权。平台为商家提供聚客引客、广告宣传、线上交易和结算等服务,因此,交易发生后,商家则给平台上交16%服务费作为服务回报。云联惠即把本属平台自身收入的服务费当作共享金,让所有参与方分享、共享。

(3)云联惠与普通用户(消费者)的关系:消费与返利的关系。即只要普通用户(消费者)到云联商家消费,商家上交服务费,云联惠把用户消费当作为平台作出了贡献,则普通用户(消费者)取得白积分,云联惠即给普通用户(消费者)返利。

云联惠公司收到服务费(私利),然后把它转入消费返还系统变为公利(共享金)后,即按规则赠与各参与方白积分。云联用户从传统交易关系钱货两清再无关联中,转换为因日常消费获得稳定的额外返利,实现了陈瑜教授提出的消费即投资、消费得返利的目的。这就是云联用户消费时优先选择云联惠商家的原因。云联惠给普通消费者、消费商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的提升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二) 用户注册

电子商务法第27条规定,平台内经营者(即付费用户)和非经营者(即普通用户)必须进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即注册)。云联惠与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一样,注册账户才能获得购物或经营资格,用户注册是与电商平台建立关系的唯一方式,是系统平台电子数据记录、运行的需要。鑫证鉴定意见确定:云联惠系统共有8962017个有效注册用户,这些用户建立登记档案的注册行为,完全符合电子商务法的要求,不符合传销犯罪中关于传销人员的含义,他们不是传销组织的层级控制的会员,而是直接在云联惠平台上消费的买卖双方共享、共赢的会员。

电子商务法第33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并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

平台用户经注册获得唯一账户,账户设置了为满足用户在平台消费、经营等活动所需要的资金账户和记录、结算消费积分返还的几种积分账户。

即云联惠的加入条件是:同意《用户注册协议》;实名认证,即可在云联商业大系统开立一个购物兼具积分记录功能的云联惠账户。说明加入云联惠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与注册淘宝账户没有任何差别。

(三) 用户升级(会员费收入)

云联惠APP“会员升级”页面,以选择框方式明示三种会员的具体权益及费用标准:

普通会员:享有消费共享得积分返利权益。

金钻、铂钻升级费99元、999元,权益为:A、拥有参与系统平台的商业经营权(线上线下经营);B、参与系统平台的运营权(股东、代理);C、推荐奖励权。

免费用户在充分理解平台的运行机制及各方具体的权利义务,并且自身需要使用平台进行合作经营的,才会自主选择点击“升级”按键,并按系统提示的支付方式缴纳升级费用,成为平台的投资合作经营者,拥有系统平台的多项经营权益。这些费用也获得白积分返还。

从免费注册到点击支付升级费,这一系列的操作流程均依据双方订立的《云联用户注册协议》等电子合同公开、透明、规范地进行。在平台中,升级费(会员费)实质上就是创业用户使用平台的网络、、数据、资源等进行经营创业的一种资源使用费,它是所有电商平台都要收取的经营成本:如淘宝商城上的淘宝店收取技术服务年费3600元、天猫店收取3万、6万两档的技术服务年费,只是对费用称呼不同而已,它并非公诉方所认定的入门费、人头费。

 

不管是对免费用户、付费用户或者代理公司,云联惠均依据民法、合同法、电子商务法以及《云联惠用户协议》等法律和合同,清晰、如实表达了参与平台的合作创业人员的各项权利义务。是否参与,如何参与,云联惠均以“要约形式”告示,承诺方自主选择同意要约,并最终完成电子协议或书面协议的签订。

因为不了解情况而加入了云联惠,《云联用户注册协议》同样设置了“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兜底保障条款。而且平台共有2974个账户成功办理了销户、退升级费降级为普通会员的手续。

上述事实说明:云联惠公司从始(会员加入)至终(退出),进出通道畅通无阻,完全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公开、透明、公正地运行,丝毫没有任何引诱、胁迫、欺骗、虚构的情节。

(四)、云联惠收取的升级费和平台服务费完全符合《电子商务法》和《民法总则》规定,是其合法收入。

免费用户:点击升级选项框→点快捷支付(99元或999元),成为金钻用户或铂钻用户。(该费用可随时申请退回,转为免费用户)。

金钻或铂钻用户(商家):点击“库存积分”→点击充值→点击快捷支付(销售额16%),完成创业共享金(即平台服务费)缴纳。金钻或铂钻用户有权根据自身经营情况选择缴纳或少缴或不缴。

上述两项费用的缴纳是属于使用自动信息系统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行为,具有电子合同的法律要件,对使用云联惠系统的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总则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从

财产交付时起转移。上述升级费、创业共享金、代理费的所有权从云联惠用户按程序汇入系统指定的专用账户起就属于公司合法财产,公司对这些财产有充分的处分权。(属公司私利,即公司私有财产)

(五)、从云联惠平台的整体架构、运行路径、资金性质及资金流向等方面看,其设计机制是:全体合作者共同创造财富,并按各自的贡献大小享受平台的发展红利。

下面我们先看看成熟的电商平台(淘宝商城)的运行机制:即其收取费用及资金流向情况:

从上述运行图可以看出,平台所有的资金最终都流向了平台的建设投资方,而为其付出的消费者、商家丝毫未沾得任何利益。这种处分方式被传统保守的执法者认为理所当然。

云联惠收取费用及资金流向是:

从上述的运行图可以看出,云联惠把自己合法收入(平台私利)划出87.2%作为平台的公共资产(公利),供消费者、商家、代理公司、消费者推荐群体、销售者推荐群体、平台、国家等七方按平台既定规则共同共享,其中无链接关系因消费、因销售、因管理服务而直接获得积分记账的占比88.97%;为平台作推广贡献而依据链接关系计算销售、消费业绩的为红色字体标注部分:现金奖励(限1层1人)、积分记账占比11.03%。

现广东鑫证鉴定意见只鉴定红色字体部份的内容,海珠区工商局及公检法司法部门也只看到红色字体部分的局部运行状况,即以偏概全认定云联惠的整体运行机制为非法传销形式,这是只看表象不看本质,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盲人摸象的办案方式,从而造成建国以来全国性最大的冤案发生。(未完待续)

作者: 深圳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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