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江南区学区划分定了 85所中小学组成14个学区
南宁江南区学区划分定了 85所中小学组成14个学区
南宁江南区学区划分定了
85所中小学组成14个学区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 (记者 王斯)3月26日下午,南宁市江南区公布了《江南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江南区采取“学校联盟+帮扶”的形式,按照每个学区5~8所的规模,将该城区85所义务教育学校(含15所民办学校)划分为14个学区。即由1所优质主体学校+X所联盟学校+Y所民办学校,结成联盟学区。
据了解,江南区城区学区设置按照“城乡统筹、强弱搭配、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城区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配置、教育质量、学校分布、距离远近等实际情况进行划分。该学区只是首轮设置,在学区制改革过程中,将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相应调整学区设置方式。
学区划分后如何运行?《通知》中明确,每个学区设学区长1名(由主体学校校长担任)、副学区长及管理人员若干名。该城区将建立学区校长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学区有效运转。校长联席会议由学区内学校校长组成,为学区管理的领导机构。校长联席会议由学区主体学校负责召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研究制定学区工作计划和学区议事、决策制度等,搭建好学区管理和资源共享交流平台等。各成员校要在主体学校的带领下,不断更新办学理念、提升队伍素质等,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和办学水平,实现共同发展。
学区制改革,最让家长关心的就是教师的“流动”。《通知》明确,通过学区建设,该城区将统筹安排使用学区内教师资源,建立健全学区内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制度,通过跨校兼课、支教、走教、轮岗、跨校师徒结对、骨干老师带教、学科团队支教、跨校集体备课等方式促进教师交流,使教师从“学校人”转化为“学区人”“系统人”,每学年教师流动比例不低于学区内专任教师总数的10%。
与此同时,该城区还将着力构建学区办学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促进学校体育场馆、图书馆、实验室等场所和仪器设备在学区内学校开放共享;促进学区教师资源、教学成果、办学特色、校园文化、德育工作的共建共享;促进南宁市江南区学区内家长资源及其他社会资源的共享。